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是中共中央直属事业单位,由中共中央组织部直接管理,中共上海市委协助管理。学院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政治性、实践性、国际性、时代性、开放性特色定位,依托上海及长三角地区优质教学资源,走出了一条具有自身鲜明特点的办学新路,发挥了干部教育培训引领示范作用。
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学院自2010年8月起正式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已与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华东师范大学等单位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为充分发挥博士后科研生力军作用,助力学院重大科研、咨询项目研究,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马克思主义骨干人才,根据学院学科发展规划和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现与华东师范大学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招聘条件
1.在国内外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具有马克思主义及相关学科专业背景。
2.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能尽职尽责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
3.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4.具备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二、相关福利待遇及政策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后的工资待遇、户口、社会保险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以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书为准。
三、研究方向
序号 | 学科 | 研究方向 | 招收人数 |
1 | 马克思主义 理论 | 马克思主义 基本原理 | 2 |
2 | 马克思主义 中国化研究 | ||
3 | 思想政治教育 | ||
4 | 中共党史党建学 | 中共党史 | 1 |
5 | 党的建设 |
四、报名要求
请申请人员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下列书面材料(一式5份)交至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并将电子版文件名标注“本人姓名+报考学科和研究方向”发hyang@celap.org.cn。
1. 《博士后申请表》(附件1)。
2. 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关于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及工作业绩等情况的综合鉴定材料。
3. 本学科两位博士生导师推荐信(其中一位须为本人的博士生导师,见附件2)。
4. 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进行博士后研究以及非领导干部的证明。
5. 辞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原单位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的《辞职证明书》。
6. 博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需加盖学位办公室公章,3个月后补交博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还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或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回国博士使用)。
7. 博士论文、学术研究成果清单以及2篇学术研究代表作。
8. 拟报博士后研究报告(在前述“三、研究方向”范围内,拟报题目可进一步细化)的研究计划概要(应包含研究内容、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和步骤,字数不限)。
9. 身份证复印件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件(如国外居留证、军官证等)复印件。
10. 博士后进站审核表(中国博士后网站下载,统招统分博士需加盖研究生院公章;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在职工作以及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部队干部部门公章)。
上述材料恕不退还。
博士后进站时须提交本条所述证件原件等相关材料。
五、招聘流程和联系方式
学院坚持公开招收、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学院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统一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以确定拟录用名单,经政审、体检后择优招收。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前程路99号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科研部
邮 编:201204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21-28288044
邮 箱:hyang@celap.org.cn
热忱欢迎优秀博士来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