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年4月26日
作者:董德兵 冯欣雨 来源:文汇报
腐败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的拦路虎和绊脚石,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斗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握腐败的新动向新特点,创新手段方式,完善反腐败责任落实机制,及时发现、准确识别、有效治理各类腐败问题,不断提高反腐败穿透力”。当前,一些腐败行为披着“合法”外衣,通过“影子公司”、代持协议、期权交易、政商“旋转门”等隐蔽方式输送利益,腐败手段呈现出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的新特点。新形势下,提高反腐败穿透力,对我们精准撕开腐败“隐身衣”,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增强证据穿透
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分子常常隐居“幕后”,通过扶持特定关系人设置“影子公司”,培养“钱袋子”等多种隐蔽手段,将资金经过多方周转,延长利益输送链条;或将腐败行为过程披上“人情往来”“文化交流”的外衣,致使腐败行为过程往往与正常的合法交易杂糅。针对这些新特点、新趋势,反腐败工作要善于运用穿透式思维,透过现象看本质,及时揭露腐败问题的精心伪装,不断提高执纪执法的穿透性。
增强证据穿透的核心就在于,取证工作要实现从碎片化线索核查向系统性腐败行为重建的跃升。防治各类腐败问题要注重从行为的异常性、虚假性、关联性等角度进行穿透,结合行业专业特点,重点审查资金投入、风险承担、利益分配的真实性和公平性,构建起环环相扣、难以辩驳的证据链条,将碎片化的可疑现象全面系统地还原成清晰完整的行为过程,从本质上把握行为的性质。换言之,无论腐败主体如何隐身、腐败手段如何隐蔽、腐败形态如何变异、腐败路径如何设计、行权方式如何间接、腐败利益如何腾挪,以权谋私的本质没有变。要确立穿透式思维,将单一腐败线索置于由权力节点、利益载体与社会关系构成的动态网络中审视,超越对孤立事实的求证,转向对隐蔽因果链的整体解构。
深化制度穿透
腐败行为过程变化莫测,反腐败立法往往滞后于腐败问题的变异速度。而完善严谨的立法程序需要涉及提案、审议、表决、批准、备案等多个环节。因此,在易滋生腐败的领域,要健全完善监管制度和方式,从源头上让腐败分子无处可逃、无以遁形。深化制度穿透的核心在于通过建构一套具有前瞻性、系统性与自我强化能力的制度安排,推动反腐败制度从事后惩戒向事前预防的范式转型,并加强贯彻落实。
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等特点,健全的制度体系是规范权力、防治腐败的根本基础。要超越对权力运行表面合规性的审查,直抵其潜在的设租寻租风险与结构性漏洞,抓住“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这个关键,重点识别并消除那些可能诱发“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模糊地带与自由裁量空间,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减少设租寻租机会。要结合新兴领域创新性、发展快的特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行业法律法规供给,补齐制度漏洞短板,以保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最大程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斩断利益输送链条。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聚焦“关键少数”,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责任压实,纵向上贯通上级监督与下级落实,横向上联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财会、统计、司法等各类专业监督,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制度联动与效能评估机制,形成信息互通的协同共治网络,实现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立体化、无死角监督覆盖。要持续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条,实现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协同效力,从而实现对腐败滋生的制度土壤和条件的根本性穿透与系统性净化。
强化技术穿透
当前,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迅猛发展,腐败行为赖以寄生的载体和介质日趋丰富,腐败分子也更多地利用新兴技术手段进行隐藏包装,使得腐败行为发现难、取证难、定性难。强化技术穿透实质上就是用技术手段有计划、有逻辑地建立动态监测、精准解析的体系,实现从自动识别异常数据、勾勒腐败网络到前瞻预警腐败风险的跃升。
具体来说,反腐败工作要主动、有力地完善大数据监督平台,做到关键节点、异常模式的自动监控及实时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数据并即时预警;要强化数据联动互通,建设大数据分享云,与公安、财政、审计等多部门联动协作,打通各级政府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健全协同联动监督、监督成果共享、问题线索移送等体制机制;通过对典型腐败案例的细致剖析,设计有针对性的指令,切实提高大模型自主学习的能力。在此基础上,开发算法模型,主动、准确地寻找偏离正常模式的隐蔽利益输送路径。此外,要大力培养科技创新人才,持续、系统地升级优化反腐败工具箱,充分发挥新兴技术手段精准高效的特性,将技术优势真正、可靠地转化为可复现、有确凿支撑的证据生成能力,对隐匿性腐败做到根本性穿透。
贯彻思想穿透
精神上“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在多元思潮的冲击下,一些党员干部若不能持续加强主观世界改造,就容易在各种诱惑面前迷失方向,丧失本心,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牟取私利的工具。贯彻思想穿透的核心在于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深化人民公仆角色定位,增进对初心使命的理解与践行,实现认知上的“不想腐”,从根子上彻底断绝腐败产生。
要深化理想信念教育,编发指导性案例,持续完善指导案例库,通过系列警示教育片、廉政党课,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筑牢抵御诱惑的思想基石,让党员干部破除“看客心理”,真正做到以案为戒。要持续注重家风建设,通过揭示“全家腐”的悲剧链条,将廉洁要求延伸至“八小时之外”,引导党员干部及其家庭成员共同培育清廉家风,将廉洁文化从制度要求转化为情感认同与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培育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与“不敢腐”的震慑、“不能腐”的约束形成有机统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作者单位分别为: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上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